【非洲物流知识】保税区出口货物退运流程事项和操作步骤

时间:2016-11-04 16:58:33 来源:互联网 编辑:广州市赛拾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进出口货物的退运是指货物因质量不良或交货时间延误等原因,被国外买方拒收退运或因错发、错运造成的溢装、漏卸而退运的货物。更多关于保税区的具体操作步骤可以咨询赛拾。 

         那么如何来处理进出口货物退运呢?下面简单分析, 退运货物的处理相对来讲比较繁琐,需要根据货物的不同情况来选择具体的退运方式。

  一般有三种方式:1、一般贸易进口;2、是快递进口;3、货入保税区加工复出口

第一种:一般贸易进口 

       一般贸易进口是比如货物出口时按照正常的报关报检程序出口,则一般进口时可以按照一般贸易进口的方式进行,这就是一般贸易进口的事宜,这个保税区一般贸易进口具体又分下面的三种情况:

        一般贸易进口的第一种情况是已办理退税,退关退货的处理出口的企业出口货物在发生退关退货以后,出口企业必须向所在地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办理申报手续,补缴已退(免)的税款,如果退运的货物已经申报办理退税的这边里面又说到保税区一般贸易进口已经办理退税,退货退关里面的事例一,如出口企业将退关退运货物加工整理,更换相同规格型号的货物重新出口,或将退运货物退给供货企业不再出口的,出口企业应持有关凭证到其主管退税的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出口商品退运已补税证明”及“进货退出及索取折让证明单”(以下简称“证明单”),出口企业或供货企业凭证明单冲减当期销售收入和销项税额。

       保税区一般贸易进口已经办理退税,退货退关里面的事例事例二如果出口企业将退关退运的货物转为内销的,应持有关凭证到其主管退税税务机关办理“出口转内销证明单”,作为其内销时进项抵扣凭证。   

       一般贸易进口的第二种情况是已申报、未办理退税、退关退货的处理流程,当出口企业将购进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报送给主管出口退税税务机关后,货物发生退货而转作内销或部分内销的,企业须向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出口商品退运已补税证明”,其应退税款在退税总额中予以扣除或比照已退税业务补交税款,与此同时,(保税区出口退运)外贸出口企业还应填列“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经主管出口退税税务机关签章后,作为内销时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企业申报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款抵扣联)留存退税机关。  

        一般贸易进口的第三种情况是未申报退税,退关退货的处理,这个对出口企业尚未申报退税却已发生退关退货并转作内销的,由于有关原始单据在企业,由出口企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原始单据,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在书面申请报告及原始单据上签注"未办理"  

 第二种方式:快递进口

       如果货物出口时是通过买单或者委托其他进出口公司出口,退运时通常可以考虑快递进口的方式。这样手续简单,而且时间上比较短,一般当天上午申报,下午即可放行到货。

 第三种方式:货入保税区加工复出口

       这个是由于保税区有境内关外的政策,从国外退运的货物退到保税区还等于货物留在国外,还没有进入国内海关所管辖的范围,这个 无需向海关申请退运货物. 此种处理方式的优点是,所以现在重点来了,这个也是很多老板选择保税区的原因,保税区就类似于一个境内境外货物的缓冲带,起到一定缓解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