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鼓励发展内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的审批

一、业务概述

国家对于《当前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的列名国内投资项目,只要在批准用汇额度内进口自用设备,并且这些设备不在《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之列,给予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的待遇。

以上设备免税,必须首先到海关办理审批手续。审批通过后,海关向企业签发《征免税证明》,企业在通关环节凭《征免税证明》办理免税验放手续。

二、办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等

三、办事准备

1、应具备的资格:符合《当前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要求的国内投资项目。

2、需要提供的单证资料:

(1)国家鼓励发展的内资项目申请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应提供以下单证资料:

A、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

B、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C、可行性研究报告;

D、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

(2)国家鼓励发展的内资项目请办理进口设备免税手续,应交验以下单证:

A、填写《进口货物征免税申请表》1份;

B、进口发票2份;

C、合同1份;

D、海关认为必要的其他单证资料(如装箱单、说明书等)。

四、办事机构义务

1、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主管海关经对企业交验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核,符合有关规定的,给予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2、办理进口设备免税手续:

主管海关经对国家鼓励发展的内资项目交验的有关单证进行审核,符合有关规定的,给予办理免税手续,并向企业出具《征免税证明》。

五、办事程序

第1步:内资项目单位填写《项目备案录入申请表》,向主管海关申请办理项目备案手续。所需交验的单证如下:

(1)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3)可行性研究报告;

(4)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

第2步:内资项目单位填写《进出口货物征免税申请表》,向主管海关申请办理进口设备免税审批手续。

所需交验的单证如下:

(1)填写《进口货物征免税申请表》1份;

(2)进口发票2份;

(3)合同1份;

(4)海关认为必要的其他单证资料(如装箱单、说明书等)。

第3步:海关审核有关单证并出具《征免税证明》。

六、办事时限

1、办理备案登记手续,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

2、办理进口设备免税手续,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